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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.69%的乙肝携带者在就业时仍受歧视

  2007年5月18日,劳动部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》,首次以文件的形式表明了中国政府反对乙肝歧视的决心和态度。

  为验证此文件的执行情况,在陆军的策划下,肝胆相照论坛和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组织了一次调查。2008年6月23日,北京益仁平中心公布了《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》。

   报告显示,此次针对乙肝携带者生存状况的调查历时近7个月(2007年6月至2008年1月),收到有效问卷4711份。有45.69%的乙肝携带者在就业过程中因乙肝受到歧视;在单位知晓自己有乙肝但仍被聘用的乙肝携带者占18.41%,而大部分人都在应聘时被拒录。

  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,从2003年到2007年,反乙肝歧视诉讼案平均每年只有四五起。但从2007年8月《就业促进法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至今,仅肝胆相照论坛协助的反乙肝歧视诉讼案就接近20起。

  乙肝携带者与非携带者之间一直弥漫着的火药味儿,陆军这样解读:“非携带者感觉健康受到携带者的威胁,携带者因为被歧视而长时间感到无助甚至心怀敌视。”


  “对一个群体的歧视直接以牺牲被歧视群体利益为代价。但最终将由整个社会为偏见的恶果买单,当然包括歧视的人。”清华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于宁认为,“如果1.2亿携带者都要面临这样的人生境遇,他们的生活怎么可能没有灰色?如果一个国家1/10的人口持久拥有这种阴暗的心理,将给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隐患。”

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,对立情绪、排斥情绪,并不是携带者的错,也不是非携带者的错。过时的法律难辞其咎,比如《食品卫生法》规定乙肝携带者不得参加食品加工生产行业,现在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中已不再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。回顾艾滋病等病的历史,歧视来自偏见,引来盲目避讳,对乙肝病毒认识的缺失甚至是错误导致法律歧视。

  由于缺乏正确引导,防治乙肝的健康教育远远落后于艾滋病的防治宣传。我们很难看到关于乙肝的公益广告,中小学生教科书中没有介绍,而乙肝治疗的虚假广告却泛滥成灾。

  姜明安教授建议,国家可以考虑成立乙肝协会。目前艾滋病协会、糖尿病协会、残疾人联合会都设立了,出了问题找协会。民间机构力量有限,如官方组织管理这个群体,乙肝携带者权益保障将上升一个台阶。
 

本文出自【照牛排乙肝博客】,文章不定期更新,转载请以链接的形式注明本文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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